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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厂志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_酒业历史

2014/8/21 10:41:13 浏览:321815人  收藏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悠久的酒乡史

  大家知道,酿酒业的兴起与农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春秋战国至秦汉之际,贵州境内居住着许多濮人部落,他们已经进入了农耕阶段,并相聚成部落。《史记·西南夷列传》说:“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以皆椎结,耕田,有邑聚。”到了西汉成帝河平年间,(公元前27-25)夜郎地区粮食已有盈余,爲酿酒的兴起提供了物质条件。

  据考古资料,在贵州的汉墓已发现有精制的酒器。1980年以来,贵州省博物馆清理了务川城南大坪乡洪渡河两岸的汉墓群,在沙坝石室汉墓中发现了一件具有汉代工艺特色的铜粱壶,又在长坳土坑墓中发现了一件铜蒜头壶,经过有关专家鉴别,均为酒器。在遵义鸭溪的汉墓中,也出土了这种酒器。1958年,贵州省博物馆在清镇琊珑坝发掘了一件划纹陶壶,器形爲盘口,长颈、腹圆如蒜头,高圈足微向外撇,高34.5厘米,口径13.5厘米,腹径24.2厘米,足柱14厘米,显然是一种腹大口小的陶制酒壶。在琊珑坝汉墓中,还出土了一只朱绘雷纹的漆耳杯,以麻做胎,黑底朱绘,两耳为铜鎏金,其上有“元始三年广治郡工官造”,“容一升六龠”等字样,以这样精美的酒器当葬品,说明当时人们习尚饮酒。

  唐宋以来,贵州已是酒乡,境内各民族皆有饮酒习俗,并且善于酿酒,据《旧唐书》、《新唐书》、《通典》记载,当时住在贵州的“束谢蛮”、“牂牁蛮”都有较发达的农业,“土宜五谷”“稻粟再熟”,因此,酿酒相当普遍。《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说:“束谢蛮婚姻之礼,以牛酒为聘。……宴聚则击铜鼓。”这就是说人们在联姻的时候,都必须以牛和酒为聘礼,酒是家家户户必备之物,酿酒遍及民间,所以常有宴聚。宋人朱辅所着的《溪蛮丛笑》记述了湘、黔边境仡佬、苗瑶等少数民族酿酒的情况,文中说:酒以火成,不刍不篱,两缶西束,以藤吸取,名钩藤酒。”又说:“仡佬之富者,多以白金象乌兽形为酒器,或为牛角鹑鸠之状,每聚饮,盛列以夸客,名银鹑鸠。”这里所说的“钩藤酒”已是用火蒸制而成的酒,用量很大,装在缶裹,以藤吸取,而仡佬族的富人,竟至以精制的“银鹑鸠”爲酒器。宋代,在广西及黔南的少数民族中,盛产一种“老酒”。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老酒》说:“老酒,以麦曲酿酒,密封藏之数年,土人家尤贵重,每年腊中家家造酢,使可为卒岁计,有贵客则设老酒酢以示勤,婚聚亦以老酒为厚礼。”周去非《岭外代答·食用门》说:“诸郡富民酿老酒可经十年,其色深沉赤黑,而味不坏,诸处道旁,淬沽白酒。”显然,黔桂一带酿造“老酒”之风极盛,而且精于麦曲和窖藏。

  到了清初,在贵州酒乡,美酒随外可见。清康熙年间,许赞年着《滇黔纪程》中说:贵州各属,产米精绝,尽香稻也,所酿造亦甘芳入妙,楚中远不及。”当时,民间最常见的是咂酒,即古书上所说的钩藤酒,亦称竿儿酒或重阳酒,以粳米或麦粟粱黍酿成,酒熟则以滚汤灌入坛中,用通节细竹坛咂饮,不断添水,直至味淡为止。陆次云《峒溪纤志》说:“咂酒,一名钩藤酒,以米杂草子爲之,以火酿成,不刍不酢,以藤吸取”。《滇黔纪程》说:“苗人以芦管吸酒饮之,谓之竿儿酒。”李宗肪《黔记》说:“咂酒,一名重阳酒,以九日贮米于瓮而成,他日味美,以草塞瓶颈,临饮,注水平口,以通节小竹插内吸之,视水容若干征饮量,苗人富者以多酢爲胜”。明清时期,赞美咂酒的诗很多,杨慎《饮咂酒待》云:“酿入烟霞品,功随曲蘗高,秋筐收橡粟,春瓮发满桃,旅集三更兴,宾酬百拜芳,若无多酌我,一吸已陶陶。”查慎行《咂酒》云:“蛮酒钩藤名,干糟满瓮城,茅柴输更薄,桐酪较差清,暗露悬壶滴,幽泉借竹行,殊方生计拙,一醉费经营。”昊寿昌用敬业堂诗韵,《咂酒》云:“蛮礼亦驰名,通侯视管城,瓮添浮水灯,人作吸川鲸,造得逡巡法,堪难次第行,月长经散夜,醉卧息营营。”

  除了咂酒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酒,见于史籍的有夹酒、女酒、窖酒、蓼花酒和刺梨酒。夹酒不同于咂酒,它兼采烧酒和白酒之法酿成,李宗肪《黔记》说:“夹酒,初用酿烧酒法,再用酿白酒法乃成。”女酒和窖酒制法特殊,张澍《续黔》说:“黔之苗育女,数岁时必大酿酒,既漉,候寒月陂池水,以泥密封罂瓶,座于陂中,至春涨水,满亦复不发,侯女于归日,因决取之,以供宾客,味甘美不可常得,谓之女酒。又有窖酒,色红碧可爱,余初至黔,饮之经日,头热涔涔,后畏之,如白驹吻,问诸人言,此酒用胡罗卜汁溲也。”蓼花酒和刺梨酒又别具一格。吴振棫《黔语》说:“长寨人多以蓼花入曲酿酒,色碧,味微甘,特不酽耳,”又说:“刺梨一名送春归,实可酿酒。”可见,贵州境内各民族都有悠久的酿酒史,即有发酵酒,也有蒸制酒,还可以综合烧酒、白酒之法而成“夹酒”,又能“以泥密封罂瓶”而制“窖酒”。

  第二节 茅台酒的由来

  黔北一带,水质优良,气候宜人,当地人善于酿酒,早就有人把这一带称爲“酒乡”,而“酒乡”中又以仁怀县茅台村酿的酒最爲甘洌,谓之“茅台烧”或“茅台春”。所以茅台酒是以产地而得名。

  茅台村开设正规酒坊,始于何时,目前尚没有完整确切的考证材料。据茅台村现存最早的明代《邬氏族谱》扉页所绘邬氏家族住址地形图的标注,其邻近有酿酒作坊。族谱所载,邬氏是明代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随李化龙进军贵州,平定了播州土司杨应龙动乱后定居茅台的。这说明茅台早在1599年以前就有了酿酒作坊。

  茅台最早的酒坊名称,据查考,是大和烧房。这个信息是从茅台杨柳湾一尊建于清嘉庆八年(1803年)的化字炉上所铸的捐款户名单有大和酒坊名称而获得的。据最近的考证发现,有一家比大和烧房更早的酒坊叫偈盛酒号。这是在1990年茅台至县城的三百梯段出道的路碑上发现的。碑上刻有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茅台偈盛酒号。

  茅台酒在清代兴旺起来,这与在乾隆年间,开修赤水河,茅台镇成为川盐运黔的集散地有很大关系。到嘉庆道光年间,制作茅台酒的烧房已发展到不下20余家f据黄植青《自流井李友堂由发韧到衰亡》一文,富顺、荣县大盐商“李四友堂”与陕西商人田、刘二姓在仁怀所设盐号“协兴隆”就拥有子号70余外,分布在由仁怀至贵阳的各州县。由于盐业的兴隆,茅台地区,商贾云集,民夫川流不息,对酒的需求与日俱增,从而刺激了酿酒业的发达和酿酒技术的提高,正如清代大诗人郑珍所说:“酒冠黔人国,盐登赤虺河。”当时茅台酒的独特工艺已基本形成,而且生产规模不小,(清道光)《遵义府志》引《田居蚕室录》说:“茅台酒,仁怀城西茅台村制酒,黔省称第一。其料用纯高梁者上,用杂粮者次,制法:煮料和曲即纳地窖中,弥月出窖烤之,其曲用小麦,谓之白水曲,黔人称大曲酒,一日茅台烧。仁怀地瘠民贫,茅台烧房不下二十家,所费山粮不下二万石。”

  清道光年间,茅台酒已远销滇、黔、湘、川。清朝张国华《茅台村》竹技词写道:“一座茅台旧有村,糟丘无数结爲邻。使君休怨曲生醉,利锬名疆更醉人。于今酒好在茅台,滇黔川湘客到来。贩去千里市上卖,谁不称奇亦罕哉!”清朝卢郁芷有诗赞云:“茅台香酿酽如酒,三五呼朋买小舟,醉倒绿波人不觉,老渔唤醒月斜钩。”清咸丰初昊振械在《黔语》中写道:“南酒道远、价高,至不易得,寻常沽赏皆烧春也。茅台村隶仁怀县,滨河土人善酿,名茅台春、极清洌……。”

  到清咸丰年问,在黔北一带有杨龙喜领导的号军起义。清咸丰四年( 1854年)派兵镇压,与号军战于茅台,村寨夷爲废墟,茅台的几十家酒房皆毁于兵燹,茅台酒生产一度中断。战后1862年华联辉在茅台开办“成裕酒房”(成义酒房的前身),茅台酒从此才逐渐恢复和发展。

  清光绪年间,由于再次疏通赤水河道,大大提高了川盐入黔的货运量,加上改革运销制度,实行官运商销,使茅台盥运业进一步兴旺,因而也促进了茅台酒的恢复和发展。这个时期具有特色的“茅春”、“茅台烧春”、“回沙茅酒”等名酒也远销外地。茅台酒的独特工艺在这个时期也大体定型。据《续遵义府志》载:“茅台酒、前志:出仁怀县西茅台村,黔省称第一,《近泉居杂录》制法,纯用高梁作沙,蒸熟和小麦面三分,纳酿地窖中,经月而出,蒸烤之,即烤而复酿,必经数回然后成。初曰生沙,三四轮曰燧沙,六七轮曰大回沙,以此概曰小回沙,终乃得酒可饮,品之醇气之香,乃百经自俱,非假曲与香料而成,造法不易,他处难以仿制,故独以茅台称也……。”

  第三节 “成义”、“荣和”、“恒兴”三家烧房

  清同治一年(1862年),茅台酒在被毁的旧址上开始恢复重建,从这以后的发展中主要有三家酿酒作坊,名叫“烧房”。最早开设的是“成义烧房”,其次是“荣和烧房”、“恒兴烧房”。

  “成义烧房”的前身“成裕烧房”于同治一年(1862年)开设,创始人是华联辉,华氏原籍江西临川,始祖于康熙年间来贵州经商,定居遵义团溪,几代人都以贩盐爲业,并以此发家致富。华联辉既继承经营盐业,又读书应试,中咸丰乙亥科举人。光绪三年(1877年)受聘焉四川盐法道总文案,协助唐炯推行“官运商销”新盐法。其弟华国英,也是举人,长期任四川官盐总办。华氏兄弟先后经办盐务,控制川盥运销,在茅台镇开设“永隆裕”盐号,在贵阳开设“永发祥”盐号。据华联辉的孙子华问渠回忆,在咸丰末年,华联辉的祖母彭氏在一次闲谈中偶然想起年轻时路过茅台曾喝过一种好酒,嘱咐华联辉到茅台时带些回来。华联辉到茅台时,战争方过,到处是残垣断壁,原先的酒房已夷为平地,作坊主人也不知下落,华联辉决定在茅台设坊烤酒。恰好这里作坊旧址的土地已收入官产,官府正将其变卖,于是华联辉便购得原作坊旧址杨柳湾的那片土地,找到昔日的酒师,在旧址上建立起简易作坊,酿出的酒果然如同祖母当年所饮的一样。于是继续酿造,仅作爲家庭饮用或饺赠亲友,不对外销售。因酒质优良,亲友交口称赞,纷纷前来要酒,于是,华联辉决定将烧房扩大,定名为“成裕烧房”,附属于“永隆裕”盐号,不入更名爲“成义烧房”。起初,酒房规模不大,只有两个窖坑,年产1750公斤,酒名叫“回沙茅酒”,产品由他在茅台和贵阳的盐号代销。华联辉的儿子华之鸿接办之初,仍作为附带业务经营。直到茅台酒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获奖后,才引起华氏重视,年产量扩大到8500-9000公斤。1936年后,川黔、湘黔、滇黔公路相继通车,给茅台酒运销省外创造了条件。到了华之鸿的儿子华问渠经营,曾打算扩人生产,因经济力量不足未能实现。1944年,“成义烧房”遭火灾大部烧毁,华问渠恢复重建并扩大规模,窖坑增加到18个,年产量最高时达21000公斤。

  “荣太和烧房”于光绪五年(1879年)设立,这个烧房是仁怀县大地主石荣霄、孙全太和“王天和”盐号老板王立夫合股开设的。因取石、孙两人名字及“王天和”店名的各一字,写名为“荣太和”。烧房开始,由孙全太掌柜,三家分别按股提取利润。1915年,仁怀县分为习水、仁怀两县,孙全太家距茅台较远,又忙于在家乡习水长沙扩充势力,辞去掌柜职务,烧房由石荣霄负责经营。后孙全太为了收回投资,进一步扩大在习水的势力,以石荣霄帐目不清爲由,提出诉讼,经仁怀县裁决,由石荣霄以二百两银子作股金和股息退给孙全太,于是,“荣太和烧房”也就更名为“荣和烧房”。几年后,另一个股东王立夫病死,其子王和星,虽有股权,但烧房实际已落入石荣霄手中。石荣霄原本姓王,后爲石家养子,王立夫死后,石乃还宗,复为王姓,到石荣霄的长孙王少章时,烧房已爲王家独揽。1930年前后,孙全太的后人孙明远在军阀侯子扭的部队任职,便借股权问题制造纠纷,要求清算历年帐目。是时王少章已死,由他的弟弟王泽生接办,王泽生知孙明远难以对付,只好送去茅酒一千瓶了事。以后,王泽生又仗势迫使王立夫的后人“自愿”退出,把烧房据为已有。1949年,王泽生死,“荣和烧房”由他的儿子王秉干继续经营,窖坑由两个增加到四个,酒的产量也由1000-1500公斤增加到3500-4000公斤,后来又增加两个大窖,生产能力达12000多公斤,但由于管理落后,常年产量仅有5000公斤左右。

  “恒兴烧房”的前身“衡昌烧房”,是贵阳人周秉衡于1929年在茅台开办。周秉衡原在贵阳与贾文钦合伙开设“天福公”商号,经营鸦片,后因风险太人,转向经营茅台酒,建厂伊始,周秉衡派其心腹余德盛,到茅台拉拢地方人士以减少阻力。尽管如此,在开办以后,仍遇到不少麻烦。在建厂用地问题上,几经周折才打通关节,用八百大洋买到了建五间厂房的土地。起初周秉衡对酒房抱有很大的希望,一开始就修建了17个大窖,经过两年的筹备和基建才正式投产,但投产不久,“天福公”商号倒闭破产,把酒房的流动资金挪用去还债,被迫解雇了20多个人,只留下酒师和一个帮工,勉强维持生产,年产量很低。“衡昌烧房”在经济窘迫中拖了8年之久。到1938年,周秉衡与民族资本家赖永初合伙组成“大兴实业公司”共集资8万元,周乃以酒厂作价入股。大兴实业公司由赖永初任经理,周秉衡任副经理,赖即积极抓酒房实权,将原任衡昌烧房经理的周秉衡之子周扶常调走,派心腹葛志澄接任。把周秉衡派到四川泸州,周扶常派到四川合江坐庄运销花纱布和香烟。周扶常成天吃喝嫖赌,亏空两万多银元。赖永初见时机已到,便亲自到泸州、合江查帐,向周秉衡提出还欠款的要求。周只好把“衡昌烧房”卖给赖永初,赖补给周七千银元,“衡昌烧房”从此落入赖家之手。赖永初接手后,于1941年把“衡昌烧房”更名为“恒兴烧房”,并扩大经营,购进12匹骡马作为推磨之用,工人增至40余人,最高时达60多人。到1947年,年产酒量提高到32500公斤左右。与此同时,赖永初利用“恒兴”总号的招牌搞地下钱庄吸收存款,转而做茶叶、桐油、黄金、棉纱生意,并利用在外地所设商号扩人酒的销路。抗日战争胜利前后,赖永初已跻身政界,当上了贵阳市参议员,兼任贵州省银行、重庆大川很行经理等职务。

  三家烧房的老板都不住茅台。“成义”的老板华问渠和“恒兴”的老板赖永初住贵阳;“荣和”的老板王泽生住仁怀县城。厂务由委派的经理秉承老板的旨意掌管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事项,酒师专管技术指导,包括酒的勾兑和品尝。“成义”的经理先后有赵致缄、罗某、薛相臣,酒师有郑永福和他的父亲;“荣和”的经理有龙德安、钱克纯、陈厚德,酒师是王华清;“恒兴”的经理有葛志诚、杨端五、韦岭,酒师是郑义兴。

  在“衡昌烧房”未开设前,“成义”、“荣和”两家的产量都不高,所以在原材料购进和产品销售方面没有大的利害矛盾,竞争意识并不明显。当周秉衡在茅台创建“衡昌烧房”,“成义”、“荣和”感到要损害到自己的利益时,于是就联合起来阻止,刁难建厂。“衡昌”建成后,彼此间就发生接连不断的互相倾轧事件。“衡昌”在建厂初期,从赤水河岸的一个废置已久的官渡撬了两船石头。“荣和”的老板就挑唆当地的帮会头子,以破坏公益为由敲了“衡昌”30元大洋。“衡昌”在厂房前的台阶占用了一条早已无人行走的小路,又被“成义”、“荣和”的老板唆使茅台镇区长罚了“衡昌”200元大洋,还清了几桌酒席赔礼。“衡昌”建成投产, 因请了“成义”的酒师指导生产,这件事被“成义”的老板知道后,又上告当地区公所,把酒师扣押,强迫立下今后与“衡昌”断绝往来的印结。对“衡昌”产的酒,“成义”、“荣和”两家又以粗制滥造影响茅台酒名誉为借口,阻止在茅台镇销售,“衡昌”被迫把酒运到外地销售。当“衡昌”在茅台站住脚后,则进行反击。在原材料采购上,有三家商定的统一规格和价格协议,但“衡昌”依仗资金充足,破坏协议,抬价抢购,囤积原材料,迫使“成义”减产或到外地收购,增加成本。1942年,“成义烧房”到四川大渡口等地收购小麦制曲,“恒兴”也前往争购,致使“成义”在收购中遇到很大困难,弄得“成义”的经理薜相臣只好向二郎滩盐号借贷。“荣和”虽也有竞争力,但因生产规模小,老板又是当地的大地主,可以强制佃户将所收的高梁、小麦全部抵作地租,在竞争中没有困难。

  “荣和”与“成义”两家,为了争夺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获的国际金奖的奖状和奖章,长期争斗,一直争到1918年由贵州省长刘显世作出裁决,由两家烧房共同享有才算了结。

  这个时期,茅台酒在当地官吏和土豪眼中已是一块肥肉,“成义”、“恒兴”的资本家华问渠、赖永初等虽然亦官亦商,终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成义”、“恒兴”两家为保证自己的利益,对官吏曲意适迎,殷勤接待。当时的省政府和县政府官员常来茅台敲榨勒索,不仅吃、喝、抽鸦片都由酒厂供应,临走还要拿茅台酒,甚至打牌输的钱也要由酒厂代“垫”。

  烧房经常是采取送钱、送礼、请客等方式广泛结交贿赂官员,以减少麻烦。逢年过节,两家烧房除送酒给有关的大大小小官员、地方豪绅,帮会地痞流氓外,还要大摆筵席宴请他们。并且有些与酒房关系不大的小官吏,在酒厂照顾不到情况下,还主动上上门赊酒揩油。“荣和”酒厂老板是当地的有势力的大地主,这些麻烦相比较要少些。

  每逢烧房上所得税时,得先送钱给税吏,对税务局长,必另有敬奉。所以,当提高税率时,税务机关都事先通知烧房,购买大量税票,借以偷税、漏税,双方都从中得到好处。还有一种是以“买酒”为名行贿。即在每次酒提价之前,烧房就列出名单并通知说:茅台酒即将提价,现在留下X X瓶”。待酒提价后,便将提价部分由厂用现金付给。

  三家烧房的生产条件都很落后,工人们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干活采取按“工口”(即定额的制度)的办法,比如一个工人一天必须踩一石(为50公斤)麦子的曲,一个灶一天必须烤七甑酒,每烤一甑最少需要1.5小时,烤七甑酒就需11个小时,每个工人每天劳动大约13-14小时。在烧房内,酒师负责技术指导,二把手做烤酒助工,工人多做杂工。烤酒需要大量水做冷却用,每甑要换水四、五次,每次约5桃,烤一甑酒需用水20挑,每天七甑共140挑,所以挑水的工作特别繁重,从早到晚不能停,冬天更加辛苦,天寒地冻,道路崎岖,经常跌倒。看磨和割草的工人,还要早起晚睡,去打扫磨房、马棚,负责搬运高梁、晒麦子、洗酒缸等。

  三家烧房的雇工方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固定工,一种是临时工。其工资待遇:从1926年到1936年这个期间的发放看,“成义”烧房的酒师每月7-8银元,二把手5-7银元,一般工人3-4银元。“恒兴”酒厂工资待遇和“成义”差不多。“荣和”的工资,比“成义”、恒兴还要低,至于临时工的工资则更低。在辛亥革命前,“成义”、“荣和”两家以雇用临时工爲主,以后“成义”逐渐改以固定工爲主。“恒兴”则一开始就以固定工为主。“荣和”则多半是从佃户中雇用临时工,到解放前夕,只有固定工6人。当时家在茅台的工人都住在家里,家在外地的工人则住在猪圈或马圈里。烤酒时,工人们深夜不能回家,只好几个人挤在一个斗里,铺草垫,盖秧被。但三家烧房的资本家却盈利很多。例如“荣和”烧房在1939年,年产酒10000公斤,每公斤售价2银元,合计收入2万银元。他们的支出是:每年购粮60000公斤,每公斤售价0.0334银元,共值2004银元;耗燃料65000公斤,每公斤价0.022银元,共1430银元;用酒瓶20000个,每个0.005银元,共1000银元;开销工资780银元;固定资产折旧按12%计算,合2400银元,以上各项开支共7624银元,每年获利12386银元。

  三家烧房对雇用工人的条件十分苛刻。有“六不要”条件和“两要”条件。“六不要”即:参加过帮会的不要;名誉不好的不要;不老实的不要;不聪明伶俐的不要;结过婚的不要;家住附近的不要。“两要”就是要有介绍人作保;要经过试用。在新工人进厂后,资本家就把工人的工资固定下来,并约定任何一家不得擅自增加,三家烧房还规定,工人进厂后,先割马草,晒粮食三年,然后看磨两年,最后提爲烤酒工人。

  那时,酒房的工人反对资本家的压迫和剥削,是从自发的对抗中,逐步采取有组织的斗争。当时,茅台酒销售网扩大,资本家为了增加生产,就想试验夏季烤酒,工人们不愿为资本家卖命。于是在酒下窖时,有意不把酒糟密封,结果大量酒糟“烧包”(霉烂)。“成义”经理薜相臣,为了减少支出,停止供应工人的夜餐。工人以不上夜班相对抗,并且拖延上班时间,延长中午吃饭时间,使原先每天烤六、七甑,下降爲三、四甑,迫使薜相臣恢复供应工人的夜餐。

  1942年,“成义”烧房工人周绍清、张作云、杨志彬等8人,根据以往与同资本家斗争的经验,采取“调把”形式(即结拜爲弟兄),团结起来斗争。一旦资本家欺压调把弟兄中的任何一人,大家就团结一起,共同对付。工人们看到了组织起来对付资本家有力,尝到了团结的甜头,于是“调把”这个组织逐渐在工人中扩大,由“成义”发展到了“恒兴”。因为参加“调把”的人都是围围腰的工人,所以这一组织被人们称爲“围腰帮”。1947年,国民党的货币贬值,工人生活日益恶化,工人向资本家提出了调整工资要求,遭到拒绝。于是“成义”工人周绍清、龚德华等人在1947年10月,相约了十多个“围腰帮”成员,集体向资本家交围腰,罢工停产。“成义”经理薜相成惊慌万分,但又故作镇定,把人们叫到办公楼上开会,威吓工人罢工是“造反”,要镇长把他们抓起来。但工人没有屈服,坚持罢工,终于迫使资本家让步,调整了工资。只有“荣和”烧房的工人,由于都是王家的佃户,受到封建关系的束缚较深,与资本家的斗争较少一些。

  第四节 建国前茅台酒的生产和销售

  自1862年“成裕烧房”创立到1949年贵州解放80余年,茅台酒的生产和销售,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1862年创立到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

  这一阶段,茅台镇只有“成义”、“荣太和”两家烧房。华氏把创办“成裕烧房”改为“成义”扩大生产,年产只有1500-2500公斤,主要在茅台销售,少量运往贵阳,均由盐号经销。“荣太和烧房”的老板,对生产并不十分重视,产量很低,销售地点主要是茅台,很少运往外地。当时,贵州的经济十分落后,社会购买力很低,而茅台酒的价格比较昂贵,每公斤卖价2钱4分银子,比普通高梁酒每公斤4分银子要高5-6倍。所以消费对象主要是富商人贾和达官贵人。那时的茅台酒,一般不用小瓶包装,而是装在能容30-50公斤的大酒罐里分销。过往客商常常买50-100公斤,运往重庆、古蔺或贵州各地。因产量有限,销售不广,两家烧房相互间的竞争并不突出,最高年产量合计不过5000公斤左右。

二、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到1937年抗日战争

  这一时期,贵州处于军阀割据统治。连年内战,但茅台酒的生产和销售范围却日渐扩大。1915年茅台酒在国际上获奖,成为世界名酒,声誉远播,销量大增,刺激了两家烧房扩大生产。1930年贵州全省实业展览会和1935年西南各省物资展览会上,茅台酒又获“特等奖”,进一步扩大了影响和销售范围。当时贵州的军阀、官僚和富商,都把茅台酒用作宴会和交际礼品。1924年-1925年周西城任贵州军务会办时,曾购买茅台酒到贵阳、北京送礼。当了省长后,更把茅台酒用于政治交往活动,每年都要送数千瓶给南京政府及邻近川、桂、粤军政要人。所以,当时小报上曾经有这样一幅对联:“内政方针有官皆桐梓(按:周西城及其部属都是桐梓人),外交礼节无酒不茅台。”

  自川黔、川滇、黔桂公路开通以后,贵州与外省联系加强,非常有利于茅台酒的运销,市场迅速扩人。“成义”与“荣和”对酒的生产更加重视,积极扩大规模。“成义”把12个窖坑都用上了,年产量增加到15000公斤左右;“荣和”的窖坑,由2个增加到4个,年产量在5000公斤以上。与此同时,周秉衡在茅台兴建了“衡昌烧房”,年产约5000公斤,三家烧房年产量共25000余公斤,为1915年的五倍。茅台酒的销售地区较前起了较人变化。“成义烧房”主要销售地转到贵阳,“荣和烧房”主销区扩大到重庆,并且在遵义委托商号代销。“衡昌烧房”资金少、产量低,酒的质量不如“成义”、“荣和”,因在茅台没有销路,只好把酒运到贵阳,直接销给自己结识的商人。茅台酒的价格,此时已由每公斤1.4-1.6银元涨至2银元,“衡昌”的酒每公斤卖1-1.2银元左右。自1915年以后,茅台酒的包装也有改进。民国初年采用紫陶圆罐盛酒,500克装的小包装,商标用红底木刻板印刷黑字,注明某烧房回沙茅酒,并将“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八字印在烧房字样的左右两边。瓶颈的封口用猪尿泡皮,易于损坏。到了民国十五年(1926年),军阀周西成执掌黔政,大量订购茅台酒,作为交际礼品,“成义”“荣和”两家烧房打破陈规包装,改用圆柱形小口釉陶酒瓶,以便于装运,造型较圆瓶美观。商标改用道林纸石印,白底蓝字,一套分爲三张,贴在正面、背面和瓶口。正面两边印有麦穗,中间是“回沙茅酒”四个字,背面说明茅台酒是用杨柳湾的天然泉水和精湛工艺酿造而成。商标上,“荣和烧房”特别注明茅台酒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获金奖的经过,“成义烧房”还加上郑珍的诗句“酒冠黔人国”。

三、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期间,贵州成了祖国的大后方,重庆成了国民党政府的陪都,全国工商企业纷纷迁往西南。贵阳、重庆的工商业呈现一片繁荣景象。茅台酒的需求量猛增,促使三家烧房继续扩大生产。“成义烧房”在1944年火灾后重建,将窖酒坑12个增加到18个,产量到1947年达21000公斤左右。“荣和烧房”此时增加了两个大窖,年产量7000多公斤。“恒兴烧房”有17个窖坑,年产量达32500公斤,超过“成义”和“荣和”。三家烧房年产量共计60000公斤左右,成为茅台酒生产的鼎盛时期。

  这时期,“成义”与“恒兴”的主要销售点因都在贵阳,两家竞争甚为激烈。“恒兴烧房”在贵阳先后设立了三个销售处,仗着资金充足,生产量大的优势,薄利多销,同“成义”争夺市场。例如,利用节日在报上大登广告,用“买一送一”的广告口号扩大销路。“成义烧房”不甘示弱,凭借着自己的老字招牌,“窖老酒醇”的牌子,保持其优越地位。“荣和”原先主要销售区在重庆,此时也在贵阳打开销路,委托“新生纸号”代销。

四、抗日战争胜利后到贵州解放

  抗日战争胜利后,赖永初把“恒兴烧房”的茅台酒商标改为“赖茅”,以此加强“恒兴”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同时,又在上海印制了20-30万套商标,显得比“成义”、“荣和”更加富丽堂皇。针对“成义”“百年老窖”的商标,赖茅特别在商标上注明是“用最新的科学方法酿制”。“成义”酒厂则大登广告,宣传“华茅”的传统特点,并且把酒的售价始终保持在赖茅之上,表示华茅质量比赖茅高。赖茅提价,华茅也提价,市场曾一度出现茅中酒竞相提价的奇异现象。当时,人们习惯把“荣和烧房”产的酒叫“王茅”,于是茅台酒在市场上就有了三茅,即王茅、华茅与赖茅的名称。

  1946年赖永初在上海设立永兴公司,先后销售赖茅10000公斤,并利用在重庆、汉口、广州和长少商号推销赖茅。“成义”的华茅,也在上海、长沙、广州和重庆通过文通书局在当地的机构经销,“荣和”的王茅在重庆、贵阳都以“稻香村”号为销售点。

  茅台酒是在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开始外销到香港的。那时,“恒兴烧房”的赖茅在香港试销,由于数量少,很快就被抢购一空。

  茅台酒在兴旺时期官僚资本家曾企图利用其政治上的特权和经济上的实力,插手茅台酒的生产。当时贵州省政府的建设厅厅长何辑五就多次想通过他所掌握的贵州企业公司和利用他的妻子华氏与华问渠联宗等手法兼并酒厂。华问渠始终没有就范,并吞政策失败后,何辑五便千方百计排挤华家所办的企业。何辑五企图用两万银元强买华家在贵阳的文通书局。为此,华问渠通过吕新民先生给何应钦(何辑五的三哥)送去数百瓶茅台酒,请他帮忙劝阻何辑五不要强买。何应钦接受了礼物,干预了这件事,何辑五才打消了强买的念头。但又时时在其他方面设置障碍,使华家在贵阳的其他企业陷入困境。因而也影响到茅台酒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1949年贵州解放前夕,三家烧房共有窖坑41个,其中“成义”18个,“荣和”6个,“恒兴”17个。年产茅台酒60000公斤左右。三家共有烤酒的甑子5个,其中“成义”、“恒兴”各2个,“荣和”1个。有石磨11盘,“成义”、“恒兴”各4个,“荣和”3盘。有用来推磨的骡马36匹。“成义”15匹,“荣和”9匹,“恒兴”12匹。

  由于茅台酒销路好,利润高,许多资本家都在仿制茅台酒。贵阳太和庄的“荣昌酒厂”、“遵义龙坑场的“集义酒厂”,四川古蔺的“二郎滩酒厂”,都先后到茅台聘请酒师,甚至购买酒糟企图仿制。抗战胜利后,竞相仿制者更多,如贵阳就有所谓“金茅”、“丁茅”、“王茅”等等。但是都没有成功。“荣昌”、“集义”都相继垮台。“金茅”、“王茅”、“丁茅”也不复存在,唯有“二郎滩酒厂”继续生产,改名为“郎酒”。

  第五节 茅台酒的荣誉

  1915年,美国为庆祝巴拿马运河通航,在旧金山举办“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通知世界各国送展品。当时,北洋军阀政府农商部在天津成立商品陈列所,贵州人乐嘉澡任所长,负责征集全国的名优特产送往旧金山。在征集产品时,“成义”、“荣和”两家烧房都将产品送展,农商部都不加区别,一概以“茅台造酒公司”的名义送出,统称“茅台酒”。装酒的瓶子是圆形小口黄色陶质釉器,并不引人注目。但经各国评酒专家品尝,茅台酒以其特有的优点而博得一致好评,被评为世界名酒,获得了奖状和奖章,从此蜚声中外。获奖后“成义”和“荣和”两家对于国际金奖的所属争执不下,县商会难于裁决,呈文到省,乃于民国七年(1918年),由贵州省公署下文调处,奖状、奖牌由仁怀县商会保存,两家烧房年产的茅台酒均可在商标上标明“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字样,这才结束了这场获奖争执。

  自茅台酒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后,直到现在,在国内外酒类评比大赛中又多次获奖,盛名不衰。1930年冬,贵州省举办“全省实业展览会”上,“成义”茅酒又获特等奖。1952年,在第一次全国评酒会上,茅台酒被为八人名酒之首。1953年,又在全国土产交流会上被评为名酒。1963年第二次和1979年第三次全国评酒会,茅台酒都被评为全国8人名酒之首,并获得了轻工部颁发的奖状和金质奖章。1979年国家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又将茅台酒评为全国食品优质产品,并颁发了奖状和金质奖章,1984年第四次全国评酒会“飞天牌”贵州茅台酒荣获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发的金质奖章,同年又获轻工业部全国酒类大赛的金杯奖。1989年第五次全国评酒会“飞天牌”贵州茅台酒,继续评为国家名酒。

  80年代以来,茅台酒在国际上获得的奖是:1985年茅台酒获巴黎国际美食及旅游委员会颁发的国际商品金桂叶奖。1986年,在巴黎举行的第十二眉国际食品博览会上,茅台酒再次荣获金牌奖。此外,1986年,茅台酒获“亚洲之星”包装奖,1987年获第三眉世界广告大会、中国出口广告国际一等奖。

  茅台酒被誉为“国酒”,国务院、外交部以茅台酒作为招待外国贵宾的指定用酒。1954年的日内瓦会议,万隆会议和1956年的中缅芒市联欢会议上,周总理均以茅台酒招待国际友人,并获特殊好评。在1957年的世界青年联欢节期间,中国代表团以茅台酒作为礼品,港、澳同胞把茅台酒称为“祖国之光”。1954年,茅台酒在民主德国、联邦德国①、苏联、印度尼西亚和香港等地展出,深受各国人民喜爱。到1988年,茅台酒直接出口销往的国家、已由改革开放前10年的十几个国家,增至现在的46个国家和地区。每年出口茅台的数量也由过去每年几十吨增加到1988年的200吨,焉扩大中国茅台酒的声誉以及出口创汇作出了积极贡献。

①1990年10月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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