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酒水动销,经销商们都在寻找增长的办法。记者认识的一位酒水经销商,他通过“互为二批商”的方法,抱团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陈老板的生意经
陈老板是某地级市的一名经销商,一直以当地的酒店为主要销售渠道。之前无论是代理的酒水还是饮料等产品,陈老板都是当地的一级代理商。前几年这些产品在当地的酒店销售得不错,也让他获得了不少收益。但是随着行业进入调整期,陈老板却逐渐地感觉到了吃力。尽管酒店还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但该渠道的消费氛围有所下降,而且酒水的自带率也在不断提高,到底怎么去丰富自己的销售渠道呢?当地的酒商都掌握着各个销售渠道,而且比较稳定,如果陈老板想去拓展新的渠道,投入大不说,还不容易成功。之后,陈老板想到了一个好的办法,就是互为二批商。陈老板只有酒店这个渠道,于是他选取了当地一些优质的二批客户,他们的渠道资源比较丰富,烟酒店、商超、团购,流通等很齐全,陈老板这样做,厂家也很高兴,因为这相当于提高了产品的铺货率,增加了销售额。于是厂家业务经理也为他申请了一些支持政策,鼓励他发展当地的二批商。除此之外,陈老板还成为了当地某强势地产酒的二批商,不再只做一级代理商。陈老板认为,地产酒在当地的购买氛围非常好,而且投入很大,虽然已经有了一级代理商,但是他可以借助自己的渠道,成为该品牌的二级代理商,尽管利润受到了压缩,但是可以保证销量,并且借此能进一步巩固白己掌握的渠道。
从陈老板的实际情况来看,他的渠道过于单一,只掌握了当地酒店,无疑降低了他的抗风险能力,所以他通过和二批商一起,丰富了自己所代理的产品渠道。而且最初陈老板代理的产品不够强势,他需要一款能够带动自己销量的产品,于是他成了某地产酒的二批商,这样他的市场压力会相对减少。
互为二批商的前提条件
事实上,互为二批商的做法行业内一直存在,只不过在当前形势下,这种做法显得更为重要,而且操作难度也有所提高,并不是所有的经销商都能做好这种转换。那么,“互为二批”的前提条件有哪些呢?
这种类型的经销商必须拥有两种优势,一是拥有一款有号召力的品牌,二批商要的是销量和利益,如果经销商的产品表现一般,他们代理后也很难去主动推广产品。因为二批商不止代理了一个品牌,他们自然愿意推广那些利润高,且被消费者认可的产品。二是必须掌控当地的主要销售渠道。一级代理商在选择二批商时,自然会看重他们掌握的资源和销售渠道,由于陈老板掌控着当地的一些酒店渠道,所以地产酒的一级代理商才愿意将他发展成为该品牌的二批商。
前面提到,互为二批商的做法,不是今年的新鲜事物,但是在当前形势下,运作的困难程度却比往年增大,因为二批商不会轻易“买账”。现在每个地方白酒的竞争基本都趋于白热化,再加上酒水销售放缓,二批商不会轻易引进新的品牌,压货等手段也已经无法奏效。而且,选择了二批商只是工作的第一步,如何保证产品的销售才是重中之重,如果产品一直推广不起来,二批商很难再次进货,产品的销售得不到持续。所以对于经销商来说,必须制定合理的鼓励政策才能刺激二批商的销售热情。不过,只有鼓励政策未必能完全吸引二批商,主要还是因为品牌之间的竞争在加剧。此外,一批商成为其他品牌的二级代理商,势必要被牵扯到更大的精力,对经销商的人员、财力都是一种挑战,所以,并不是有了好的品牌就一定可以获得成功,还需要经销商花费更多的精力来推广。需要注意的是,经销商原本已经代理了其他品牌的产品,之所以再代理另外一款品牌,是因为该品牌的销售满足不了其需求,一旦成为其他经销商的二批商后,业务员可能更愿意推广畅销的产品,而不愿意费力地去推广原来代理的品牌。因此.经销商还需要给业务员制定合理的考核制度,以免他们过分倚重畅销品牌,而轻视了原来代理的产品。否则经销商就很难完成厂家的任务要求,时间长了以后,厂家会有意见,有可能会取消经销商的一级代理权,那么经销商有可能沦为一名二批商。所以,在操作过程中,经销商还应该以自己的一级代理产品为主,毕竟这才是自己的主要利润来源,而且也是保证公司地位的根本。
互为二批商,既要保留自己的根本,又对经销商提出了更多的考验。经销商应该从组织构架上做出新的调整,才能完成这些转变,所以经销商并不只是调整产品结构这么简单。
二批商问题需关注
在“互为二批”这样的商业行为中,经销商操作起来并不是想像得那么简单,中间涉及很多细节,如果处理不得当,也会产生许多问题,而问题主要就集中在两方面,一个是经销商下设的二批商上,管理不当可能出现问题;另一个是自己成为其他品牌的二批商后,对代理产品和公司渠道的管理上。
记者认为,在操作过程中,必须要重视“互”这个词儿。传统的经销商和二批商之间是一种上下的树状结构,一个经销商面对多个二批商,相互之间有固定的作业流程,需要遵循既定的价格体系。在这个结构中,二批商是总经销商的客户,总经销商除了提供正常的利润和市场支持外,还需要做客情、维护好双方的关系。由于经销商之前只是自己运作市场,没有管理二批商的经验,但是二批商们非常容易产生问题,比如窜货、销售没有积极性、抱怨经销商的支持政策少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经销商台理地来处理。但即使这样,二批商反水的现象也非常普遍,一旦某个二批商做大,必然会自己做起代理商来,所以,有时候总经销商可能是在培养自己的竞争对手。
在互为二批的情况下,彼此之间不再是上下线的关系,而是平行关系,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家通过产品结成了一张网络,彼此密不可分。这张网和传统的树状结构有一定的区别,并不仅仅靠价格体系和利润来维持,还需要看经销商的人脉以及产品的品牌力。如果品牌力很强,那么这张网里的二批商就非常多,比如茅台酒,理论所有做酒的代理商都可以成为茅台酒经销商的二批商。但问题是,像茅台这样品牌力强的产品往往有多个一级经销商,那么别的经销商是否到尔处进货就是客情的问题了。对于别的经销商来说,到哪个茅台经销商那里买酒并没有区别,就看谁跟我好了。可见,互为二批这种商业关系中,对于总经销商来说,尽管没有二批商反水的担忧,但他所织就的这张网其实是比较松散自由的,更需要人脉的投入。
当然,既然是“互”,那么在利用别人网络卖货的同时,你自己也得有被“利用”的价值。做生意,不都是靠人脉来维持的,没有利益的维持,任何网络都难以持久。如果一个经销商拥有全渠道,超市、零售店、二批、酒店乃至团购这些渠道都有不错的网络,那么他对于别的经销商来说利用价值就很大。如果一个经销商只做某一个渠道,比如上文中的陈经理,那么他在本地区经销商中的被利用价值就很小。假若陈经理没有及时做出调整,虽然一时可以成为某强势品牌的代理商,但是时间长了以后,被其他经销商取代或者超越的概率非常大,即使没有这种可能性,那么也不利于其未来的发展,毕竟自己掌控的渠道太过于单薄了,单靠二批商并不是长久之计,经销商可以适当地扩充自己的渠道资源,无形中这也能提高自己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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