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由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主办,广东粤强酒业有限公司协办的五粮液广东省直分销模式商家合作恳谈会在广州珠江宾馆进行,广东省各区域的80多家五粮液特约经销商参会。会上,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忠玉认为新执行的平台商下的直分销模式是适应市场化发展要求的,目的旨在加强厂家与特约经销商之间的深度互动。广东粤强酒业董事长玉富强同样表示,试行“分类、分销”的管理模式能实现产品快速周转、运输,减轻特约经销商的经营压力,使其得到更好的服务支持与发展,实现在仓储、物流、市场、价格、销售等方而全方位的协同合作。
8月15日上午,部分行业自媒体首先爆出“559元的平台商供货价”,遭到五粮液厂家和粤强双方共同的强烈谴责后,或撤销或更正,关于平台商的利益保证问题也立刻成为行业热议的焦点。
合乎大势,回归大商模式
点评嘉宾:
盛初(北京)营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朝成
扶持大商的模式在道理上是成立的。五粮液目前控制高端酒价格下滑的方法主要是在每个区域内,重视并扶植大商,给商家“保底”,让其做分销和流通。这样的做法首先将有效地保证价格体系的稳定性,理顺主销产品“普五”的市场价格,尽量规避调价带来的市场波动;其次通过规模来积累总利润 因为每个渠道的批发利润会很少,只有依靠规模效应才能实现足够的利润,整合大商资源并激发其积极性以实现企业收入的持续性增长。
所以不要认为五粮液在渠道层面运作大商模式是倒退,高档酒本身需求量就是有限的,不能养活扁平化的渠道,不能保证层级代理的经销商利润.同时,不同区域间的差价空间也直接影响到扁平化的渠道,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县级经销商每年只能卖出20件五粮液,每瓶挣20块钱,他一定是不会干的:但如果是对一个市级经销商来说,同样的利润会因为比较大的市场走量而产生规模效应,从而使生意能够继续维持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高档酒走独家代理商的模式是有理由的。尤其是在今天的行业环境下,做大商模式也应该是对的。
深化厂商合作,是战略上的进步
点评嘉宾:
华闻华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顾问王传才
首先,本次的新模式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直分销模式,而更像一种平台管理商模式。从公开的信息看,合作后的区域性大商收益来源于市场管理收益,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层次代理收益,区域大商更多是充当准厂家角色,代行一部分市场库存功能,即利用大商资金优势,为厂家区域市场开发进行“蓄水" ,而不 是层级代理差价收益,因此,五粮液推行这种三方合作模式有 一定创新性与独特性。
其次,厂家与大商均意识到本轮结构调整的残酷性,并成功实现相互妥协。实际上,大商能够从层级代理制结构转型为平台服务商角色应该是一大进步,说明文商已经意识到,必须放弃过去高端酒必暴利的价值观念,真心与厂家一起靠服务争取合理市场收益;而厂家也意识到,必须重视区域大商的市场主体地位,绕过大商直接做渠道扁平增加了市场管理幅度,也在一定意义上削弱了厂家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五粮液能够迈出这一步的确很不容易,应该是战略上的一种进步。
最后,能否取得市场成功,依赖于这种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