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育红小学三年级女学生的父亲,在中午喝完酒后,驾车送女儿上学,途中被民警查获,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扣12分,罚款1500元。我们不禁感慨:“坑爹”无罪,“坑儿”有理!
上一篇:沈海高速松江段30吨酒精槽罐车侧翻 致1死1伤下一篇:宋祖英倾情演唱《剑南春之歌》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