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公告信息中,山东诸城密州酒业有限公司产品和韵柔雅型白酒因己酸乙酯指标不符合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
密州春和韵酒出厂时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据厂家介绍,山东诸城密州酒业有限公司抽检的31度和韵酒生产日期是2014年2月19日,出厂时检验结果己酸乙酯含量为0.84g/L,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而抽检时结果为0.54g/L,按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含量应为0.7~2.2g/L,己酸乙酯指标确低于国家标准值。厂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现己酸乙酯含量较低是低度白酒的一种正常的水解反应,白酒的酸和酯是呈香呈味物质,与白酒的香气和口感有关,但不是影响食品安全的物质,酸、酯变化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酯化反应可逆 低度浓香型白酒长期贮存后出现水解
随着科技进步和检测手段的提高,白酒业界认识到低度浓香型白酒经长期贮存后总酸和总酯指标会出现变化。主要原因是白酒发酵过程中,酸和乙醇在一定条件下进行酯化反应,生成酯类物质;酯化反应是可逆的,白酒降度以后,水分子大量增加,水和酯的含量较高并长期贮存,出现水解,酯类分解为酸和乙醇,造成白酒产品检测中出现总酸高于出厂时适用的标准,而总酯及己酸乙酯低于标准值的现象。
白酒酸酯变化规律研究取得进展 已向主管部门提请标准修订计划
为了更加完善白酒产品标准,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组织行业科研力量针对白酒中酸酯变化规律开展了几年的标准基础研究工作,并取得了研究进展。现已向主管部门提请了相关白酒标准修订计划,结合相关研究成果和借鉴国外烈性酒法规标准的规定,此次标准修订的重要内容方向之一是将总酸和总酯合并计算,并取消己酸乙酯的指标要求,从而更科学的体现白酒产品的特性,同时也进一步体现白酒产品标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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