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获得一份由贵州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追究重庆怀茅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违约责任的通报》文件。
文件对重庆怀茅商贸有限公司、武隆县黔至商贸、重庆文凯商贸、重庆瑞亿祥商贸、重庆涪陵区涛沭、铜仁地区鑫阳、南岸区泰德隆酒水商行、重庆仁鹏贸易、重庆宏贝酒类、莱昂酒类、南川区宜家商贸、贵可丰酒业、国荣酒店用品、巴南区海富食品经营部以及开州区兴高达酒类经营部等15家经销商做出处罚。
在文件中,记者发现,在对巴南区海富食品经营部以及开州区兴高达酒类经营部这两家的处罚最重,其处罚原因为:产品销售记录弄虚作假,应付检查,未建立健全客户档案,日常销售记录、月销售计划表、进销存台账。
相应处罚为:1、黄牌警告,暂停茅台酒业务办理;2、扣减10%履约保证金;3、取消第二季度专卖店营业员工资补贴;4、扣减2017年度合同供应量的30%;5、取消2017年度评先评优资格;6、取消市场支持费用;7、星级评定下调一级;8、自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省级提交书面整改材料。
前6家单位违约现象集中为:客户档案、日常销售记录、日销售计划表、进销存台账记录敷衍了事,营业员不足2名。
剩下的7家被处罚原因为:无固定办公地点,无市场业务人员,未建立健全销售记录,进销存合账。
在文件最后,还写明了重庆省区于15个工作日内亲自到经销商处复查整改情况并签字盖章后移交渠道管理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