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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什么是原产地域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我国的饮料酒标准中关于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产品的有哪些?

2015/2/26 18:05:24 浏览:2660人  收藏

  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

  原产地域产品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产品原材料产自特定地域;

  (2)产品按照传统工艺进行生产;

  (3)产品要在特定地域内进行生产;

  (4)产品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的地理特征。

  同时,作为原产地域产品必须是依照规定程序经主管机构审核批准并以原产地域名称予以命名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产品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我国在加入WTO之后,为了与国际接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7月1日发布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过去的“原产地域产品”正式更名为“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通过地理标志命名及其监控手段,确定产品的生产条件和生产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同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外的生产者不得使用、假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保护和提高被保护产品的知名度。地理标志制度作为一种产品保护制度,只允许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加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销售。地理标志产品大多数是地方特色产品,产品风味稳定,特点突出。地理标志产品作为一种自然和人文资源,既是稀缺的,也是不可再生的。对这些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保护,就是在保护我们的历史,保护我们的传统和文化,保护我们的民族精品。

  我国饮料酒标准中关于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主要如下:GB/T 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 贵州茅台酒》、GB/T 18624-2007《地理标志产品 水井坊酒》、GB/T 19327--2007《地理标志产品 古井贡酒》、GB/T 19328-2007《地理标志产品 口子窖酒》、GB/T 19329-2007《地理标志产品 道光廿五贡酒(锦州道光廿五贡酒)》、GB/T 19331-2007《地理标志产品 互助青稞酒》、GB/T 19508-2007《地理标志产品 西凤酒》、GB 17946-2000《绍兴酒绍兴黄酒)》、GB/T 20820-2007《地理标志产品 通化山葡萄酒》、GB 19504-2004《原产地域产品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GB 19265--2003《原产地域产品 沙城葡萄酒》、GB 19049-2003《原产地域产品 昌黎葡萄酒》、GB/T 18966-2008《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葡萄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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